关于加强温岭铁路站场管理的通告
2010-10-08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温岭铁路站场管理的通告
温政发〔2010〕7号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和旅客,营造安心、舒适的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加强铁路站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铁路站场范围内所有的临街单位、门店、摊贩、各类车辆和行人,必须服从统一管理。
二、任何车辆进入铁路站场必须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和违章接拉客。
三、禁止攀爬铁路护栏,严禁在铁路沿线两侧燃放烟花爆竹和在铁路站广场放风筝、气球。
四、严禁乱扔杂物、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严禁乱贴、乱画、乱挂及散发广告。
五、严禁攀折树木、踩踏花草,严禁损坏各类市政、环卫设施。
六、严禁倒卖火车票和未经批准乱摆摊点。
七、严禁未经批准举办文体表演及商业庆典和营销活动。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