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公布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第二批)名单的通知》,第二批名单共有127家社会组织,温岭市新河镇商会荣登榜单!
新河镇商会成立于2004年6月,以“会聚梦想、商行天下”为理念,砥砺前行20年。先后荣获全国“四好”商会、台州市示范型清廉商会、温岭市4A级社会组织等荣誉,并连续多年获得温岭市优秀基层商会称号。 近年来,商会将清廉治理与商会工作相融合、共推进,着力营造清廉人、清廉岗、清廉企、清廉会的“廉生态圈”,以“清”动力促进新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建引廉 夯实党建根基。商会党组织不断探索商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将清廉商会建设纳入商会党建,赋能商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河民营经济活力持续释放。 文化润廉 开设三杯茶室。一杯绿茶、一杯红茶、一杯苦丁茶,让廉政教育融入商会文化建设;同时设立清廉监察组,加大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良好的监督效能。 制度筑廉 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廉洁诚信自律公约》和《政商交往三面清单》,会员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保障商会规范化运行。 服务固廉 落实服务机制。商会提供税务咨询、法律咨询、文化阵地创建以及宣传教育等服务,同时在商会入会原则中,加入查询企业廉洁守法情况,助力构建健康向上的营商环境。 今后,新河镇商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重要窗口”作用,引导更多的会员企业树立清廉意识,投身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推动法制意识、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逐步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擦亮新商名片,为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作出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