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工商联系统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抓规划、抓内容、抓途径、抓创新等,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国工商联2014—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省委《2013—2017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省政府《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划。
一、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强国之本。深化改革,必须人才先行。“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们的事业需要大批优秀干部,造就优秀干部,教育培训是提升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径。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和工商联工作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任务,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壮大,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推动力量。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和改进工商联的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两个都是”新论断和“中央16号文件”、“浙委51号文件”的现实需要,是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适应建立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在我省培养和造就一支与党同心同德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商联干部队伍,从而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浙江优势作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落实中央16号文件要求,牢牢把握工商联两个健康工作主题,结合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理论武装、凝聚共识、提升能力为重点,有效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鲜明时代特征、浙江特点和工商联特色。
三、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的原则。新时期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我省工商联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计新载体,开拓新途径,通过教育培训,积极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提供坚强保障。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为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作为培训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坚强同盟者。
(三)开拓创新的原则。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学会运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手段推动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发展;要积极适应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善于用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文化,开拓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的新途径;要积极着眼于新涌现出来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对新生代的教育培训。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培训与提供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自我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注重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工商联干部学习的内生动力。要坚持广泛性和特殊性的相统一,突出主题,因材按需施教,要因地、因时、因人、因行业制宜地采取不同的教育培训工作方法。
五、培训对象和目标任务
从2014年起,通过4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干部和商会负责人普遍进行轮训。通过教育培训,使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干部和商会负责人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理论素养进一步夯实、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自身的执行力、创造力、战斗力。省、市、县三级工商联每年各自至少要举办一期以执委(常委)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一期以专职领导为主的工商联干部培训班,一期以会长、秘书长为主的商会负责人培训班。
(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目标。对我省工商联系统中县级工商联执委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一次普遍轮训。
(二)工商联干部教育培训目标。对我省工商联系统县级工商联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次普遍轮训。
(三)商会负责人培训目标。对我省工商联系统的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乡镇(街道)商会、村级商会的专职会长或专职秘书长进行一次普遍轮训。
五、培训内容
我省工商联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突出特色,重点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
(一)共性方面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组织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干部和商会负责人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有关“中国梦”理论,引导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干部和商会负责人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行动之中,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培训。组织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干部和商会负责人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干部和商会负责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坚持“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成为社会的诚信榜样、道德标兵。
3.“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浙江优势”能力教育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和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着眼于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干部和商会负责人“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浙江优势”能力的提升,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历史、科技、法律、国际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特别是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时期科技技术、电子商务、云计算、企业文化建设、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树立全球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素养,进一步增强推进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平安浙江、美丽浙江的本领。
(二)特性方面
1.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方面。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了解工商联发展历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点和企业发展需求,开展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和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经营管理、企业党建、企业文化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
2.对工商联干部的培训方面。要系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掌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基本知识,熟悉工商联发展历史;学习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的正确思维方式,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现代商会建设等方面的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业务水平。
3.对工商联所属商会负责人的培训方面。要按照方向正确、管理民主、行为规范、服务高效、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发展目标,针对会长、秘书长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商会组织制度和职能作用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联商会负责人如何承接政府职能,如何履行好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培训。
六、工作措施
(一)形成统筹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努力将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培训规划当中,充分利用省委宣传部的讲师团等资源,积极联合省委统战部抓好共同办班等具体事务,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工商联组织实施,有关方面参与其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互动机制,形成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为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良好保障。工商联系统内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由宣教部门统一牵头实施,其他处室根据各自职能分头落实。同时注重上下级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设分级培训网络。省工商联企业家常委、执委,市工商联企业家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省工商联直属商会、行业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的培训由省工商联负责;市工商联企业家常委、执委,县工商联企业家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市工商联行业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由市级工商联负责;县工商联企业家常委、执委,乡镇(街道)商会、县工商联行业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的培训由县(市、区)工商联负责。
(三)建立特色培训品牌。一是围绕提高工商联干部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工商联干部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打造“工商联领导干部进修班”的品牌。二是围绕商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市场条件下,如何抓好商会立法以及建设、管理、服务会员,加强对商会干部如何反应会员企业诉求、商会参与社会服务、商会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打造“商会建设研讨班”的品牌。三是围绕促进“两个健康”的目标要求,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包括新生代和企业家身边相关工作人员的世情国情党情、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打造“企业高管培训班”的品牌。同时建立长效培训模式,做到“名校、名企、名教”,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四)推动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师资库”,各级工商联可视情建立自己的师资队伍,也可向省工商联推荐人选,充实师资库。特别是要积极借助当地知名院校的师资力量和某一领域内有独特建树的专家学者,加强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要挑选一些院校、企业、商会和博物馆等作为工商联系统的指定教育培训基地。积极尝试与国外知名院校联合办学,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视野上,进一步拓展办学渠道,提高办学质量。
(五)创新教育培训形式。要采取办班和其他形式进行教育培训:办班类型主要分为轮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各种不同的班次要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培训内容有所侧重,时间一般以3-5天为宜;其它形式分为论坛、报告会、讲座、学习考察、宣讲等。特别是要积极借助新技术,开展网上、视频等新型培训模式。要采取“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传统培训方式和现代培训方式相结合、本地培训和“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六、组织保障
(一)制订工作计划。各级工商联要根据省工商联《2014—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各地的《2014—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同时明确教育培训工作重点任务,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范畴,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级工商联要不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每年会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至少1次专题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工作;执委会、常委会期间要适时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工作;要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了解当前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
(三)抓好管理考核。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有序;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工商联培训情况纳入综合评价体系,把工商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同人事管理挂钩;努力建立有效的质量评估体系,引入社会化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科学评估,提高教育培训的权威性。上级工商联要加强对下级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将检查结果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经费保障。条件成熟的地方,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专项列支;条件还不成熟的地方,由各级工商联从本单位工作经费上进行专项列支或由会费进行开展,从而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有效的资金保障。各级工商联也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采取企业会员和社会赞助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