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统战部 全国工商联
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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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工商联: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 和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有关精神,充分调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现就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关系到阶层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更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企业效益,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巩固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他们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政治上有诉求,并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关系到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充分发挥统战工作作为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思想政治引导,增进广泛共识,坚定共同理想,把他们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日趋多样,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社会责任感日益增强。同时,由于他们自身构成多元,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更加明显,少数人疏于自律、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甚至出现违规违法问题。这就要求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社会形象,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四)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统战部、工商联履行职责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积极实践,不断探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轻视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部门因循守旧,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有的地方机构设置、干部队伍、工作经费等方面投入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这就要求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富有成效,切实完成好党赋予的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主要目标
(五)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重要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把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带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七)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树立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观念、继承优良传统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探索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努力帮助解决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依法生产经营,按照市场规则开展公平竞争和互利合作;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展企业生产,保证产品安全,实现节能环保,保障员工权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建设和创新具有时代精神的企业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风尚,弘扬和谐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为社会创造精神财富。
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原则
(八)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寓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九)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面教育,充分尊重、信任和关心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诉求, 多做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能力。
(十)坚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结合。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特点,按照进步性和广泛性的要求,因人、因地、因时制宜,采取不同的教育引导方法,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实现最广泛的团结。
(十一)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继承统一战线工作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途径
(十二)加强教育培训。按照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教育培训规划,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培训工作。要突出政治性和统战性培训,适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个性化、差异性的特点,有的放矢地设置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材,开设特色课程。创新培训理念和方式,坚持教学相长、学教互动。按照分层分类原则,对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委、常委进行轮训。建立培训考核和督查制度,把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三)引导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等渠道,通过聘请担任特约人员、参与行风评议和开展政企对话等形式,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协商讨论,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有较高政治素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阶层中有较大影响和热心工商联工作的标准,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政治安排工作。对已作政治安排的代表人士,要建立联系制度、届中考核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帮助他们全面提高素质。
(十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智力支边、公益慈善事业等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光彩精神,推进新形势下光彩事业的发展。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社会考察制度,围绕经济社会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帮助他们了解国情、社情和民情,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善于利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有效开展时事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
(十五)建立思想信息反馈制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建立信息采集、分析和反馈系统,加强舆情研究,及时掌握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愿望和诉求。加强与有关专业部门合作,建立健全调研机制,定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十六)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坚持“凡进必评”,把综合评价作为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执委、常委等的必经程序,作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评比表彰的基本依据。要注重通过综合评价,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教育引导的有效性。
(十七)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行业组织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自我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是思想政治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的有效载体。要加强对所属行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发挥其思想引导、政策宣传、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注重在行业组织中培养选拔代表人士,使之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实践者。
(十八)加大服务维权力度。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要深入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主动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形成完善的市场和法治环境。通过提供经贸交流、项目考察、融资支持、信息咨询、法律维权、仲裁调解、风险防范、危机处理、对外联络等服务,努力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十九)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是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也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载体。要发挥全国工商联宣传培训委员会和地方工商联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等的作用,吸纳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建立企业文化评价标准和企业社会责任测评标准。挖掘非公有制企业文化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因素,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吸收外来优秀文化成果,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个性特点的企业文化。广泛开展企业文化交流,扩大优秀企业文化的社会效应。
(二十) 密切联系、广交朋友。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交友活动,坚持原则性,提高艺术性,增强亲和力,扩大覆盖面,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尤其是代表人士的联系,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企业发展情况。要把团结引导与必要的批评教育结合起来,对他们存在的一些缺点和问题,及时提醒、主动指出,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二十一)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统战部和工商联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贯穿于工商联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要结合实际,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党组具体实施、有关方面参与其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各级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工商联党组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要负起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工商联要设立宣传教育部门,地级、县级工商联没有条件设立部门的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纳入工商联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积极争取有关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形成资源共享、工作互动、密切协作的格局。
(二十二)推进企业党建工作。配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行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探索统战部、工商联参与党建工作的机制和模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识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二十三)建立健全表彰制度。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树立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表彰工作,进一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各种类型专项表彰活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团体的合作,进行联合表彰或推荐表彰。要不断总结经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建立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品牌效应的多层次的表彰体系。
(二十四)加强社会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建立密切联系,利用新闻发布、论坛峰会、对话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取得的成就,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良好形象。加强互联网信息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大网上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中国统一战线》、《中华工商时报》和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等舆论阵地的宣传作用。要围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方针政策,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十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清廉的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采取措施,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升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使他们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条件,拓宽选人渠道,不断充实干部队伍。注重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培养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工商联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