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2009-07-24
                           -----全国工商联举办行业商会专题培训班 部署做好法人登记准备工作 
 
   【记者高春颀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09.7.21
    
    近日,国家民政部下发《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国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的申请登记工作,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工商联16日至17日在京举办全国工商联行业商会专题培训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宋北杉,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会长瞿怀明出席开班仪式。
  全哲洙在讲话时首先对民政部给予工商联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多方面的指导表示诚挚的感谢。他指出,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对于工商联完成好党在新世纪、新阶段赋予的使命,切实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工商联的工作量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责任也更大,要求也更高了,对此各级工商联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他强调,目前工商联对行业商会的登记管理工作有许多环节还比较陌生,不懂的地方要虚心地向民政部门请教,特别是全国工商联28个直属行业商会都要进行重新规范登记,要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做好各方面准备,充分认识到这是加强自身建设的好机会。
  全哲洙说,地方工商联是否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当前各地工商联要主动争取得到当地民政部门的支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征求意见,主动汇报工作思路,少提口号,多抓落实,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难点问题的能力,充分认识到这是一次加强基层工商联建设的好机会。
  全哲洙强调,商会不只是经济性组织,它必须体现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统一,主要任务是两个健康。商会领导班子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思想境界和内在素质,增强自我认识能力、自我激励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没有这三种能力,是不可能办好商会的。他希望培训班的全体学员充分利用民政部有关领导前来授课的机会,理论联系实际,认真领会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务必有所收获,为推动各行业商会的登记工作起到实际效果。 
    姜力在讲话时指出,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赋予全国工商联的一项重要职责,有助于各个行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也有利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引导其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从而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姜力表示,民政部将积极与全国工商联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在全国工商联各个全国性行业商会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促进工商联主管的行业商会逐步地按照法规完成登记任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民政部将根据自身职能,对全国工商联主管的全国性社团给予支持和帮助。
  宋北杉也就法人登记的有关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班上,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社会组织的申请登记、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等进行了专题讲座。来自全国各省级、副省级工商联的分管行业商会工作的负责同志,全国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负责人以及直属行业商会筹备组负责人,就行业商会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做好申请登记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充分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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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成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来源:《人民政协报》
  
    7月16日,为期两天的全国工商联行业商会专题培训班开班,这次开班意味着日前刚刚公布的《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得以落到实处。
  “好事多磨,多磨好事。”出席开班仪式的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满是感慨。
  全哲洙说,“这是第一次在民政部指导下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大家盼望已久的,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对于工商联完成好党在新世纪新阶段赋予的使命,切实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中央对全国工商联的重视,民政部给了大量支持和指导,没有民政部门的支持,好多事情也不会这么顺。”
  全国工商联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国工商联申请作为行业商会的主管单位已经长达十多年,期间,一个公认的观点认为,全国工商联作为行业商会的主管单位历史上没有法律文件做支持。
  “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赋予全国工商联的一项重要职责,有助于各个行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也有利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引导其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从而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则代表民政部把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优势进行了分析。
  姜力表示,民政部将积极与全国工商联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在全国工商联各全国性行业商会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促进工商联主管的行业商会逐步地按照法规完成登记任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民政部将根据自身职能,对全国工商联主管的全国性社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为此,全哲洙特别强调,“今后,工商联的工作量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责任也更大,要求也更高了,要有一次不行,二次、三次的精神,要争取,要主动,我这里红灯不多,绿灯也没有,有的只是探照灯,要先有探索,先有实践,有了实践就有文件。对此各级工商联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目前工商联对行业商会的登记管理工作有许多环节还比较陌生,不懂的地方要虚心地向民政部门请教,特别是全国工商联28个直属行业商会都要进行重新规范登记,要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做好各方面准备,充分认识到这是加强自身建设的好机会。”
  全哲洙的讲话既有务实的一面,又有鼓励的一面。事实也如此,全联除执常委会以外,很少召开超过100人以上的会,这次170多人的会议,从规模上就可看出重视的程度来。
  记者在民发(2009)78号《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里看到:全国工商联应切实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对全国工商联以前自行设立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协会),要在国务院授权其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2年内,依照前款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不得再以社团名义开展工作。
  全哲洙说,地方工商联是否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当前各地工商联要主动争取得到当地民政部门的支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征求意见,主动汇报工作思路,少提口号,多抓落实,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难点问题的能力,充分认识到这是一次加强基层工商联建设的好机会。
  据了解,作为一些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的工商联,已有12个获得政府授权成为行业商会的主管单位。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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