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的意见

2010-03-17

                                                                  (浙江省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工商联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总体要求,指导各地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的重要意义
  “223工作计划”,即:实施“两项工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提升工程、工商联组织网络拓展工程),创建“两个品牌”(参政议政的品牌、服务的品牌),搭建“三大平台”(与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平台,内引外联的平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平台)。“两项工程”与“两个品牌”,体现了工商联的基本职能和“五个作用”。“两项工程”是工商联工作的目标和基础,“两个品牌”是工商联工作的优势和特色,“三大平台”是工商联工作的方法和载体。三者有机联系,相互促进,共同统一于工商联工作的实践中。全省各级工商联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的重要意义,推动工商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党中央赋予工商联的新的历史使命,是工商联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23工作计划”融强基础、创品牌、建平台于一体,贯穿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强调在搭建平台的基础上,着力搞好参政议政,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建议;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促进其健康成长;着力强化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实施转型升级,实现健康发展;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工商联自身科学发展。
  (二)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的根本要求。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是我省历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工商联工作会议,对于促进我省工商联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工作的主要任务。“223工作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提出的架起服务企业、参政议政、凝心聚力、共赢发展“四座金桥”的具体举措,是今后一段时间工商联工作的根本要求。
  (三)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是落实省工商联“九大”提出的“三个三”总体要求的具体行动。2007年7月召开的省工商联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了着重推进三项工作、着力强化三个建设、切实提升三个满意度的“三个三”的总体要求。两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联按照“三个三”的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223工作计划”是“三个三”总体要求的延伸和深化,是落实“三个三”总体要求的具体行动。
  (四)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是不断增强工商联组织吸引力、积极扩大工商联社会影响力、切实提高工商联机关执行力的有力举措。不断增强工商联的组织吸引力,积极扩大工商联的社会影响力,切实提高工商联的机关执行力是工商联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223工作计划”紧扣“三力要求”,通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提升工程,创建参政议政的品牌和服务的品牌,努力增强工商联的组织吸引力;通过建立与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平台,内引外联的平台,积极扩大工商联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工商联组织网络拓展工程和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平台,切实提高工商联的机关执行力。
  二、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到2012年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有明显提升;会员数占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数和行业商会占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数进一步提高,且结构合理、代表性强,行业商会日益规范、活力增强,县级工商联建设有较大改观;参政议政水平逐步提高,进一步凸显工商联特色;服务会员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会员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搭建起与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平台,内引外联的平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平台,且初步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把全省工商联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实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提升工程”
  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职责和核心内容。各级工商联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研究并制定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探索并创新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途径和载体,在组织领导、工作载体、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上新台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企业发展之中,通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和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双爱双评”、“风云浙商”等评选表彰工作,以点带面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努力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在教育培训方面。要构建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制订培训工作规划。要探索培训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工商联培训工作师资库。要推进教育培训层次体系建设,上级工商联负责培训本级企业家执委和下一级工商联(商会)企业家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在2012年前对担任县级工商联执委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轮训一遍。要创新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加强与有关单位合作,突出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体现教育培训方法的多样性,省、市工商联每年至少举办1期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在引导方面。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精神境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光彩事业、慈善事业,做到义利兼顾、德行并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实施“工商联组织网络拓展工程”
  健全的组织网络是做好工作的基本保障。各级工商联要高度重视组织建设,以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为重点,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发展会员,大力发展、建设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商会组织,努力拓展工商联的组织网络。在会员队伍建设方面。要坚持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在规范和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展规模以上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和新社会阶层人士入会,并结合大力发展、建设基层组织、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工作,不断壮大会员队伍,确保每年发展会员数递增5%以上。在行业商会建设方面。要以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授权,并做好已建商会的注册登记工作。积极组建行业商会,培育和建立一批与本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集群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商会。各级工商联每年都要组建新的行业商会。要认真研究工商联拥有社团业务主管权后对所属商会的管理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积极推进行业商会完善制度、规范工作、依法办事、增强活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在基层商会建设方面。要积极建立健全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商会组织网络体系,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园区、大规模的专业市场、产业集聚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基层商会。进一步提高乡镇商会的覆盖面,三年内镇级建制(含独立建制的开发区、管委会)达到80%、涉工乡达到70%,其他乡达到60%以上;积极探索在村级组织中建立商会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在异地商会建设方面。要在坚持属地为主、原籍地参与的双重指导的原则下,积极组建异地商会,密切与区域内外企业联合会、商会等组织的联系,拓展工商联工作的新领域。要认真梳理,对已建异地商会进行造册,建立台帐,构建起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在数据库建设方面。要按照上级工商联的要求,年内完成全国和省级工商联执(常)委的数据入库工作,三年内完成市、县(市、区)工商联执(常)委的数据入库工作,并逐步推进其他会员的数据入库工作。
  (三)创建参政议政的品牌
  参政议政既是工商联的职能,又是工商联的优势。各级工商联要理清参政议政工作思路,着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工商联和商会自身建设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开展调查研究和参政议政。要整合参政议政资源,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家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参与调研的工作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体制机制,积极吸收政府有关部门调研成果,使参政议政工作更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要创新参政议政的载体,结合自身实际,借助社会力量,有条件的地区要力争建立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与大专院校、社科组织合作或课题招标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健全政协工商联界别活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委员活动;建立企业家与党委、政府直接对话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诉求;加强参政议政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省工商联每年要召开一次市级工商联研究室主任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调查研究、参政议政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先进进行表彰,三年内对研究室主任或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各级工商联要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成果转化率,在每年的“两会”上提交一篇以上高质量的大会发言及2件以上团体提案,并重视团体提案的答复会商,确保提案内容落到实处;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有重点调研,每年形成2篇以上有各级领导批示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并争取在政策文件、重要会议中加以采用、吸收和转化;积极参加各级参政议政材料及优秀调研成果的评选,每年至少1篇以上调研报告获得当地政研系统或上级工商联的表彰;省工商联每两年、各市、县(市、区)工商联每一届组织编撰《参政议政资料汇编》,集中展示系统内参政议政成果。要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建立机关信息员、部分执委非公有制企业信息员以及县(市、区)工商联信息直报点制度;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工商联报刊、网站等平台,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水平;确定每一季度的信息报送重点,并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一年评比一次先进集体和个人,力争在上级工商联和同级统战系统中名列前茅;加强网络建设,没有网站的市级工商联要在明年底前开通,三年内确保二分之一的县级工商联开通网站。
  (四)创建服务的品牌
  服务是工商联组织的立会之本、强会之策,是工商联工作的特色和活力所在。各级工商联要坚持服务立会、服务兴会的宗旨,想会员之所想、急会员之所急、送企业之所需,从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科技、人才、经贸、法律、维权、宣传、培训、外联等服务,打响工商联服务的品牌。
  在融资服务方面。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各市、县工商联要以2009年3月省工商联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主动与当地工商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向工商银行推荐优质会员企业,促成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三年(2009年—2011年)内向工商联优质会员企业提供300亿元定向性融资支持的承诺落到实处。加强与各相关银行的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举办推荐会、座谈会、银企沙龙、金融形势报告会等活动;加强担保机构和转贷基金建设,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在科技和人才服务方面。要积极主动与科技部门、大专院校合作,为民营企业科技需求提供服务。与科技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并争取省工商联纳入浙江省“科技进步奖”申报单位序列,力争在年内建好企业科技需求库;加强与大专院校合作,为企业和院校开展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实习、就业服务,每年举办一次“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全省每年帮助落实大学生实习基地不少于30个。在法律服务方面。各级工商联要与法院、司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培训或讲座,邀请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高校的专家授课和开展法律咨询,使企业知法懂法、依法经营;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利用法律诉讼和仲裁法律制度解决民商事纠纷。各级工商联要有一位领导分管法律服务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立法律服务机构,要及时了解企业需求,送法律服务进厂门。省、市工商联每年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不少于1次。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进一步推行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引导、鼓励民营企业专业人士参与仲裁工作,选拔民营企业家担任仲裁员;省、市工商联争取在三年内建立民商事纠纷案例分析档案库。在经贸服务方面。要积极主动有选择地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有关经贸招商活动,为民营企业促销产品、开拓市场、寻找商机搭建平台。各市工商联要高度重视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研工作,有一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并确定专人做这项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上规模民营企业情况,鼓励上规模民营企业参与调研,力求使企业参与面更广,数据统计更准确,上报材料更及时;进一步做好调研分析工作,加强调研成果的应用;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的评比表彰活动,确保调研工作在全国工商联系统的领先地位。在宣传和培训服务方面。各级工商联要及时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政策传递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和鼓励他们创新创业、诚信经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宣传,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和自办刊物、网站等渠道,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精神,积极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省工商联每年组织3次以上“浙江商会论坛走进基层”活动,在自办刊物和网站开设1个以上关于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栏目,在主流媒体上刊登(播报)宣传报道10篇以上,各级工商联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在外联服务方面。要加强外联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外联工作人员;创建外联工作品牌,省工商联要继续做好“携手浙商”工作和去国外开展经贸活动,各地要探索创建外联工作的品牌。
  创建服务品牌,要求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和素质。各级工商联要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有条件的工商联,要积极争取建设商会大厦。
  (五)搭建与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的平台
  各级工商联要加强与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系,整合资源,善于借力。积极争取成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参与经济社会领域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主动与党委政府部门、有关社会组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为党委政府、社会组织服务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实现互利双赢。与组织部门合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与宣传部门、主流媒体合作,每年与新闻媒体举行一次联谊活动,搭建宣传教育平台。与科技部门、科研机构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科技人才服务。与工商、质监、环保部门合作,为企业品牌建设、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做好银企对接工作,构建融资服务平台。与商务、经信和外事部门合作,提供市场、产品等信息和经贸、“走出去”服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专院校合作,通过举办人才招聘会、推介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紧缺人才。与司法机关、法律中介机构合作,建立仲裁机构,引导民营企业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合法权益。与工会联合开展“双爱双评”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解决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与党校、社院、高校等合作,打造教育培训平台,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水平。通过与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使工商联的工作载体更加丰富,工作内容更加充实,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六)搭建内引外联的平台
  各级工商联要加强与省内外同级工商联、浙江异地商会的联系,积极建立合作机制,服务省委省政府“跳出浙江发展浙江”和“回归工程”等战略。要在国际化进程中发挥前台作用,充分利用与港、澳、台和海外华人工商社团、浙江在外商会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与其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与驻沪总领事馆的合作,与国外主流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交流,提升对外交流层次;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组织民营企业到国外考察调研,学习国外企业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开拓市场,促进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把海外的企业引进来,激活国内市场,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七)搭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平台
  各级工商联要积极整合工商联系统资源,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健全上级工商联联系下级工商联的工作制度,整合省、市、县三级工商联组织的资源优势,发挥组织的整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上下联动,既加强对基层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又从基层工商联丰富实践中吸收经验。加强工商联组织横向联系,促进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建立工作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工作研讨,相互学习,借鉴经验。通过左右互动,既有利于促进工商联工作的发展,也有利于整合工商联系统的资源,同时,又为服务企业和促进区域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搭建平台。
  三、切实加强对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的领导
  (一)明确责任。各市工商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工作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工商联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12月底之前报省工商联。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工商联重点抓好机关和指导、推动市级工商联对“223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市工商联要抓好机关和指导县级工商联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要领导要牵头协调、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二)加强指导。各市工商联要对本地区实施“223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和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健全制度,狠抓落实。通过网站、会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上下营造良好氛围。建立领导分片联系制度,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互相交流,促进工作落实。
  (三)深化效果。坚持上下联动,省、市工商联要加强检查、指导和推动,县级工商联要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激励机制,省工商联将从明年开始,每年对各地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作为年终评比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注重工作结合,将全面实施“223工作计划”与各阶段工商联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融会贯通,互相促进,不断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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