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统战部 台 州 市 工 商 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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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统〔2013〕26号
中共台州市委统战部 台州市工商联
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各县(市、区)工商联: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统发〔2013〕26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四届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研究我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着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着力推动社会的进步、促进企业的发展、带动素质的提升,着力增强我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心,在我市进一步培养和造就一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把党委政府声音传递好、把当代企业家形象展示好、把一线劳动者心声反映好,进一步引导我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自觉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个人理想抱负化作励志图强、建功立业的实际行动,心系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进一步增强对道路的“决心”、对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爱心”,共铸一个美好的“台商中国梦”。
(三)工作原则
1、因地而宜,注意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结合。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产业、规模特点,在活动的内容、载体、方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使活动有特色、有亮点。要善于借助新技术、新媒体,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
2、因人而宜,注意组织实施和自我教育的结合。在统筹抓好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尊重非公经济人士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根据他们的个人特点开展分类指导,充分调动他们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他们带头参与、主动参与、乐于参与。
3、因情而宜,注意思想教育和具体实践的结合。一方面要重视思想引领,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另一方面要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在具体活动中教育人、引导人,要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商会的作用,把商会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依托商会来开展具体活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台州商人中国梦”大讨论活动。通过常执委会、交流会、座谈会、讲座、论坛等形式,广泛开展“台州商人中国梦”大讨论活动,研究“中国梦”与“台商之梦”、“企业发展之梦”的关系,共铸“台州商人中国梦”。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围绕“台商路——信念引领梦想”、“ 台商情——责任激发梦想”、“ 台商心——实干成就梦想”展开大讨论,探索如何建设“美丽企业”,如何追寻“中国梦”。
(二)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专项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共同理想,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智力支边、公益慈善等社会实践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组织参加省里活动的同时,开展“三思两创一争”活动,开展“阳光慈善,携手同行”、“感恩社会”、捐款助建学校、关心关爱老人等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开展民营企业专场招聘等专项活动。
(三)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司法、劳动、工会及仲裁委、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在劳动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落实好工商联在“三方协调机制”中的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双爱双评”先进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四)开展“政企面对面”专题活动。丰富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搭建平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协会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统战部领导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商联驻会领导联系执常委企业制度。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五)开展助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系列服务活动。把服务理念注入到理想信念教育的全过程。通过经贸、法律、融资、信息、科技、人才等服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开展“目标·责任·使命”、“新老企业家面对面”等活动,引领创二代的成长成才;开展“内外台商共筑中国梦”活动和各种推介活动,动员在外台商积极回乡投资发展,共建美丽台州;组织参与“第二届世界浙商大会”,“十万浙商进百区”等活动,助推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创新创未来。
(六)开展先进典型宣讲表彰系列活动。树立一批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生动感人的理想信念先进典型,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在全市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创二代之星”评选表彰、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等活动,开展中国梦宣讲活动等,形成争创典型、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
成立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构,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于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上报市活动办。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6月—8月)
深入实施“六大系列活动”。各县(市、区)要抓好本地特色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
第三阶段:总结宣讲阶段(9月)
各县(市、区)对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系统回顾,于9月24日前向市活动办上报活动总结。推荐上报理想信念先进典型,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从中遴选若干名拟宣讲人选,向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
第四阶段:深化成果阶段(10月之后)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好牵头协调、部署指导、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不断推动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充分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统战部、工商联领导干部要把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与全党下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深入基层、掌握实情、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工商联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到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当中。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要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服务和引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把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全程督查指导,并将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活动的表现情况,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的情况,将纳入到本年度工商联工作的考核评比。
(三)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意见,始终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开展活动。积极争取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作用,为活动的开展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合作,通过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和有关先进典型,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台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机构
中共台州市委统战部 台州市工商联
2013年5月31日
附件:
台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机构
一、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组 长:
卢建宇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成 员:
谢菊凤 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张 伐 市工商联副主席兼秘书长
汪文林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蔡筱君 市委统战部经济联络处处长
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省统一部署,领导和协调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决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
二、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职责
主 任:
张 伐(兼) 市工商联副主席兼秘书长
成 员:
蔡筱君 市委统战部经济联络处处长
王祖民 市工商联副秘书长
王天酌 市工商联主任科员
尤国壮 市工商联副主任科员
金茜茜 市工商联科员
办公室职责:
1、承接办理省活动办交办的任务。
2、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宜。
3、组织草拟活动方案、文件、信息、报告等文字材料。
4、负责与活动有关的宣传、调研、督查、培训等工作。
5、组织协调六大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市活动办联系方式
电话:88517693
传真:88513286
邮箱:tzsgslbgs@163.com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65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七楼
邮编:318000
抄送: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
中共台州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