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加挂中国民间商会牌子
全国工商联砥砺前行65载
2015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关注他们的思想,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引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近代商会的由来
从1902年第一个商会组织出现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的旧商会存在了近半个世纪。1953年10月23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标志着全国工商联正式成立
中国近代商会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和清末新政的推行产生的。中国的商会起源于行会,行会是商人、手工业者为了互相帮助、维护同行业利益而建立的同业性组织。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行会逐渐发展为商会,这使行会组织超越了同业、同乡的界限,不再以行帮出现,而是以新式社团组织的姿态从事经济社会活动。
民国时期,1912年,汉口商务总会和上海总商会首先提出成立全国商联会的建议。同年11月,民国政府工商部召开全国临时工商会议,与会的45个商会代表商讨组织全国商联会事宜,决议成立“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联合会本部设于北京,以上海总商会为总事务所,各省各侨埠设立分事务所。1914年3月15日,第一次全国商会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正式成立。
从1902年第一个商会组织出现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的旧商会存在了近半个世纪,通过兴办商学、培养工商界人才,开发商智;联络工商,沟通海内外关系,学习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参与拟定商法、受理商事纠纷等,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在现代工业中,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已占第二位,形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1949年,全国有私营工业12.3万余户,164万人,职工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54.6%;生产总值68亿元,占全国工业总值的63.2%。
1949年2月,毛泽东在西柏坡与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阿·伊·米高扬谈到成立新中国时提出:“我们准备成立一个工商联组织,这可以把工商业方面的活跃人物组织起来,其主要任务一是使他们较有组织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二是使他们有监督地自我改造。”
1952年8月,政务院颁发《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对工商联的性质、基本任务、组织体系、领导关系、会员对象、组织原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工商业联合会的基本任务:一、领导工商业者遵守共同纲领及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二、指导私营工商业者在国家总的经济计划下,发展生产,改善经营;三、代表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利益,向人民政府或有关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并与工会协商有关劳资关系等问题;四、组织工商业者进行学习、改造思想和参加各种爱国运动。”
1953年10月23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
根据中央要求,一些大中城市在接收、改组、改造旧商会、旧工业会、旧同业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工商联地方组织。后来,省、地、县各级也都陆续建立了工商联组织。
之后,围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各级工商联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在组织广大工商业者学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工商界整风运动,团结教育广大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思想改造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各级工商联主要任务是团结私营工商业者遵守政府的政策法律,推动私营工商企业和手工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工商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工商业者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工商联焕发新生机
1991年7月6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即中央15号文件,对工商联的性质、任务和职能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改革开放前,工商联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原工商界人士。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个体户、私营业主大量涌现出来。1990年我国私营企业达到9.8万户,从业人员170万人,个体工商从业人员2092万人。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个体户、私营业主人数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工商联会员中的原工商业者人数越来越少,由“文化大革命”前的86万人,降到1990年的30万人,而且多数已经退休。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大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主要由谁来做,并不明确。
面对新形势,1991年7月6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即中央15号文件,对工商联的性质、任务和职能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中央15号文件指出,新时期,工商联和20世纪50年代的工商联在性质和作用上有继承,又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工商联的历史渊源和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的一个方面保留了原有的名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将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长期存在,适当发展。现在仍需有一个党领导下主要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思想工作的人民团体,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三胞”投资者介绍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教育,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一个桥梁,能够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任务。
中央15号文件为工商联重新定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工商联“一代而亡”的问题(指由于自然规律,原工商业者逐渐减少,若工商联不具备新的职能,就会失去存在的必要性),工商联焕发新的生机。
中国民间商会挂牌
1994年11月,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执委会会议召开,期间,时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孚凌为江泽民总书记题写的"中国民间商会"揭牌
1993年10月,全国工商联“七大”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702人,其中特邀代表65人。大会前夕,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同意按政群分开原则,非公有制经济组成的各类协会与其原行政部分分开,自愿加入工商联。有关部门还同意工商联的企业会员会费可在企业的管理费中列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出国、出境进行商务活动,可持工商联出具的证明办理护照。这为工商联落实中央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贺词。贺词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同时又称“中国民间商会”。
贺词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之中。工商联及其有关协会、同业公会应该把他们进一步凝聚起来、团结起来。工商联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府监督指导的同时,也要办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组织。同业公会组织要办成自筹经费、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我约束的自治组织。工商联的会员,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会员在经济领域中的活动,决定了工商联工作必须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体现其商会职能,为会员的业务活动服务。要帮助会员发展经济实体,上规模、上档次、上管理、上水平。要从政治、业务、生活等方面关心会员,为他们服务,排忧解难。
时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绪武作了《努力发挥工商联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各级工商联认真落实中央15号文件精神,创造了统一战线的人民团体和对内对外民间商会工作的许多新经验。
大会通过了修改后的《章程》,提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工商界组织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工商联既是人民团体,又是民间商会。《章程》并对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进行了新的表述:“遵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各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团结工商业界,发挥本会的优势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贡献力量。”
1994年11月,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执委会会议召开,期间,时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孚凌为江泽民总书记给全国工商联题写的“中国民间商会”揭牌。
2001年,全国工商联完成了中国民间商会的注册登记工作,这对推动各地民间商会和同业公会的注册登记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到2002年底,各级同业公会等组织已有3591个,其中全国10个、省级109个、地市级559个、县级1732个、乡镇街道1018个、其他172个。
在组建同业公会(行业商会)的过程中,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本着“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自理会务”的原则由企业家自主办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方针,做到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很多地方工商联根据“一镇一品”“一乡一业”的实际组建同业公会(行业商会),努力形成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组织。
各地工商联都十分注重同业公会(行业商会)作用的发挥,指导所属同业公会(行业商会)因地制宜,发挥整体联动作用、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专业市场平台作用,促进了产业板块的快速集聚。
同业公会(行业商会)作用的发挥,带动了异地商会的发展。异地商会有别于同业公会(行业商会),它是由外地的同乡商人基于同一的地缘关系、人文风俗和价值取向,为互帮互助、维护利益而自发成立的组织。异地商会参与所在地的经济建设,推动了区域间的经济合作。
商会改革在路上
2018年6月25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商会改革正式启动
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所属商会分全国和省市县乡(镇)五级,涵盖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行业领域,截至2018年底,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共有48305个。
总体看,商会组织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增长较快。从形态上看,全国工商联商会组织已经由改革初期的行业商会、同业商会发展到包含乡镇商会、异地商会、市场商会、园区商会、社区商会、村商会等类型的商会组织。从覆盖面上看,县级、乡镇、街道、乃至村商会呈现加快发展态势。
2018年6月25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商会改革正式启动。
商会改革的目的,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改进商会管理服务,努力把商会建设成以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为基本特征,以促进“两个健康”为主题,以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为方针,有效承担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应、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任务的中国特色商会组织,进一步夯实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更好发挥商会在党的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18年7月25日,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工作。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强调,要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探索创新商会治理和运行模式,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培育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在会上指出,要准确把握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提高工商联指导引导服务能力,切实推动商会改革发展。他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深入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基层导向,坚定攻坚克难的决心,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推动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开个好头、行稳致远,为更好服务两个健康打牢坚实组织基础。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在全国工商联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上强调,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是工商联深化改革的重点,也是实现工商联组织和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全面有效覆盖的关键一环。各级工商联要认真落实所属商会改革发展意见,切实开展商会清理整顿工作,认真做好考核商会主要负责人、开展商会会员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以及领导和管理商会党建工作。
《实施意见》在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和各省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各地工商联和商会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和讲话精神。他们纷纷表示,要聚焦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围绕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提高工商联指导引导服务能力,推动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稳步展开。(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郭钇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