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协)会改革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

2010-09-27
        由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工商联会员部和人民政协报社共同主办的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系列研讨会近日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本次为第二期,主题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定位和作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席张志刚,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宋北杉,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顾家琪,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会长瞿怀明,国务院参事陈全生等出席并演讲,来自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全国工商联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的官员、北京、江苏、湖北工商联分管行业商会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部分商会会长、企业家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张志刚表示,商(协)会是市场经济当中的一个重要支柱,一定要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协)会改革与发展之路。为此我们要做好长期奋斗的准备,使我们的市场经济更趋成熟,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成长更加成熟,使我们的商(协)会更加成熟。这一观点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共鸣。

        据顾家琪透露,目前由于很多协会与政府职能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一些是在机构改革时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转改制而成的,一些协会无形中还会采取政府部门的行政式工作方法,这就造成了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过程中存在先天不足、定位不准、会员与商(协)会关系不顺的问题。

        对此,宋北杉指出,由于行业商会发展还不成熟,随着政府正在逐步转变职能,这对工商联和行业商会的工作也是一个挑战。比如,国务院已经正式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行业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这样全国工商联直属的28家商会就可以通过在民政部门履行法人登记手续后,成为真正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主体。对于全国工商联来说,如何履行好自己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就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国务院参事陈全生从分配收入制度改革的角度,论证了商(协)会改革的必要性,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吴伟从国务院36号文出发,对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前景表现出极大信心。与会发言者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协会的作用日益受到各方重视。十七大报告也强调了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发挥他们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体系中的作用,对商(协)会来说目标已经确立,但实现目标的道路很长,因此商(协)会作为社会组织,不能就商(协)会改革谈改革,不能孤立地谈如何发展,必须把这个问题置于整个社会改革的大范畴中去考虑,做到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                                                    (记者 高春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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