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工财发〔201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财务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财务部(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后,全总陆续接到基层工会组织来信来电咨询此《通知》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二、《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四、《通知》规定对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执行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
五、《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的标准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附件: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解读职工正常福利有哪些
全总财务部
2014年12月8日
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解读职工正常福利有哪些
记者: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本报记者采访了全总财务部部长朱思泽,进行详细解读。
去年7月,总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通知》印发后,全总陆续接到基层工会组织来信来电咨询此《通知》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通知》已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这次《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经费来源: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同时也对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作了限定,即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补充通知》还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句话作了详细解释: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不完全一样,全总不宜确定一个统一的发放标准,在这次《补充通知》中,全总把“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的“少量”标准的确定权,交由省级工会。
关于基层工会怎么给工会会员生日慰问,这次也作了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通知》里规定可以对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这次也明确: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执行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
正在举行的工会送温暖活动,一项内容是推动落实职工正常福利,出于什么考虑?全总认为,在反腐的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
相关链接:
我省出台有关福利发放细则
逢年过节,这些福利可以有
(温岭日报记者 王悦 实习生 陈越)
“从去年开始,单位里的很多福利都被取消了。”在机关单位上班的小张常常抱怨。
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对单位福利发放作出了不少明确的规定,明确指出了一些职工该有的福利。“不知道这阵风什么时候能吹到我们这里。”小张说。
这阵风还真吹到了。
1月27日,在市总工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副主席金济连正准备把一份《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下发到各单位和企业工会,“浙江省细则的出台,意味着我市各基层工会在福利发放方面有据可循了。”金济连说,台州市还没有出台实施细则,目前我市就按照浙江省细则来操作实行。
去年开始,反腐倡廉的风吹遍各个角落,中纪委要求狠刹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但同时不仅党政机关,就连一些企业也取消了职工节日福利,让不少人“连中秋节一个月饼都没有”。而新鲜出炉的《细则》明确指出,包括生日慰问在内的福利都可以有。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工会经费的概念,因为这将涉及福利发放的费用。
基层工会要督促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并按照基层工会留用60%、上缴上级工会40%的比例分成(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也是工会经费的来源,各基层工会应严格遵守。”金济连说,不过也有一些工会就执行不规范而存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
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参照优秀公务员现行奖励标准,获得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其他名次依次作相应的递减,且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
“这就对工会组织活动的奖励发放作了规定。”金济连说。这一项规定的出台,明确指出工会组织的职工竞技类活动可以发放奖励,不过按照最高名次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且其他名次还要依次递减的规定,活动的奖品也不会太丰厚。
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慰问品,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这对于不少单位员工来说是一件好事。”金济连说,不少行政单位和企业此前几乎停了所有的福利,而《细则》一出台,意味着遇上节日,各单位可以适当地发放一些福利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且对于全年的慰问次数、费用支出及慰问品购买上都作了一定的限制。
而《补充通知》中也首次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一般来说,从现在开始,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温岭人比较重视的几个传统节日,单位工会可以适当地发放福利。”金济连说。
工会节日慰问品必须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不得弥补。
“这一条比较重要,需要各基层工会的引起重视。”金济连说,一些单位工会不严格按照工会费用支出,在经费欠缺的情况下,擅自挪用行政经费来进行福利发放,这是违反规定的,一旦被发现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慰问方式可以向会员发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
“过去一年时间里,很多单位几乎都取消了对员工的生日慰问。”金济连说,而这次《细则》则明文指出,工会仍可以向员工发放生日慰问品,不过,300元的费用限制,也注定生日慰问不会出现“大手笔”的情况,“一般最多也就发放一个蛋糕或者蛋糕券。”
《补充通知》还规定
这些开支不能有
1.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违规设立“小金库”。
5.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链接:杭州出台本地标准
不久前,根据省里出台的细则,杭州市级工会制定出了“杭州标准”,并已下发相关通知。
在“杭州标准”中,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中,最高名次奖励不得超过每人每项800元,其他名次依次递减。节日慰问品总金额不得超出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30%。工会会员生日慰问标准,可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300元,并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
在优秀奖励方面,规定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不得超过每人每次800元和500元,职工教育活动、评选优秀学员的物质奖励不超过800元。
除了奖励慰问,还作了福利补贴方面的规定。比如,伙食补助费和夜餐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早餐20元,中餐、晚餐各40元)。观看电影、春游、秋游应尽量统一组织,因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的电影观摩券,春游或秋游应当日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