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招商项目评估办法的通知 温政发〔2010〕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招商项目评估办法》已经十四届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岭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九日